近日,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飞租”),顺利通过象屿综合保税区引进境外独立采购的二手航空发动机并完成交付。据悉,这是目前了解到的全国首台采用保税租赁模式进口的二手发动机经营租赁业务。
飞机发动机作为一种高价值资产,通过“”保税+经营性租赁”的方式获得适航的二手备用发动机对资金较为紧张的航空公司来说是降本增效和灵活机动的双重优势。然而,二手发动机进口的评估定价、租金模式设计、海关通关检验等环节相较于新发动机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复杂性。因此,采取“”保税+经营性租赁”这一新业态对属地海关监管等部门也有更高的监管创新能力要求。
在本次业务落地过程中,厦门自贸委象屿园区管理局和东渡海关对于企业申报操作的难点和需求,给予大力协助和方案的协调,最大程度支持企业降低进口成本。本次设备的出租方厦飞租作为国内首家以中老年飞机再循环为特色的专业公司,也凸显出企业在老龄飞机资产处置方面和二手航材供应方面的核心能力。
按照传统的交易模式,企业需要将发动机完成进口,并一次性缴纳购买发动机的关增税。在厦门自贸委象屿园区管理局和东渡海关的详细指导下,11月下旬,企业将采购的发动机成功采用保税租赁模式在象屿综合保税区完成申报,可享受按实际租期分期缴纳关增税,免除一次性缴纳总额850万关增税。此台航空发动机在德国完成交付后,实物运抵厦门象屿综合保税区进行监管。转日,在申报完成后运往航空公司所在地总部。
截止目前,厦门象屿综合保税区已完成170架飞机,十余架次台发动机、直升机租赁模式交付,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实现“保税客改货+保税租赁”、“保税货物区间结转”、“异地委托监管”、“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在航空资产交易流转领域等各项创新案例,有力支持航空运输企业和租赁企业降本增效,支持厦门航空资产管理全产业链发展。
下一步,厦门自贸片区还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型开放试点任务,根据《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文指导意见,发挥试点优势,支持进一步推进航空设备等领域再制造产品进口。(周莹 江荣义)